关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做好元旦 、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纠“ 四风”树新风,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勤俭文明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扛起政治责任,拧紧作风建设责任链条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节日期间各项部署要求,统筹做好两节各项工作,深入细致做好纠“ 四风”树新风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作风、抓作风, 以上率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以及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要求。要强化节前纪律教育,运用好案例通报、谈话提醒、专项检查等方式,敲重锤、鸣警钟、治未病,引导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要聚焦校园安全稳定、食堂食品安全、困难学生帮扶等方面,履职尽责,继续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心用情为师生办实事,保障全校师生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 7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市纪委印发了《关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公开曝光了我市 6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强化典型案件警示镜鉴作用,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廉洁文明过节。
二、寸步不让纠治“四风” ,筑牢廉洁过节纪律防线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党员干部恪守“十严禁十不准”要求,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坚决不触红线、不破底线。一是严禁违规吃喝,不准“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 以朋友、同学、战友、老乡聚会等名义违规宴请,在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请以及在培训、会议等期间违规聚餐饮酒。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借礼尚往来名义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以操办婚宴等借机敛财,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收送礼金,通过提货券、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 隔空送礼”,避开敏感时间节点“错峰送礼” 。三是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不准借调研考察、教育培训、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四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不准搞年底突击花钱或通过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编造理由等方式滥发节日津补贴、福利。五是严禁违规用车,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或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六是严禁奢侈浪费,不准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大操大办、餐饮浪费等。七是严禁“八小时外”行为失范,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纪违法问题。八是严禁加重基层负担,不准以总结和推进工作为名搞文山会海、随意向基层派任务,多头重复要求报材料、填表格,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以及过度使用政务 APP 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九是严禁作风漂浮,不准吃拿卡要、冷硬横推、违规收费、 以罚代管,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领域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值班值守脱岗或酒后上岗、离津不报备等。十是严禁助长不正之风,不准借高档烟酒茶、 “ 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违规搭售礼品等渲染不良风气。
三、深化风腐同查同治,推动清廉建设走深走实
要准确分析和把握岁末年初“ 四风”老问题新动向,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要将节日清廉建设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一体纠治“ 四风” 问题。要持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创新载体和手段,提升廉洁教育实效性,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廉洁文化启智润心,带头严格家教家风,移风易俗,坚决抵制大操大办、攀比炫富、“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引领社风民风校风,推动形成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良好校园氛围。
附件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附件 2:我市关于 6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共天津商业大学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