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政治建设  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  制度建设  纪律建设  其他 
当前位置: 首 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学校2024秋季开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27日 18:33 作者: 编辑:何占涛 


关于开展学校2024秋季开学季安全工作的

通  知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精神,按照市教育两委《关于吸取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及市教委安全稳定会议工作部署,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开学初期的各项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将在全校范围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及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9月是开学季,政治敏感节点密集,又适逢有关重要会议和第40个教师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面临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防范遏制火灾事故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根据自身职责认真研判安全形势,落实落细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措施,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点位,推动压实学校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以及校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产工作职责,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实现我市教育安全工作“四不一确保”“不发生校园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涉治安案事件、不发生负面舆情引发炒作事件、不发生个人极端事件,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各部门、各学院要聚焦“人、事、地、物、网、组织”六个方面,对校园集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1.排查屋顶漏雨、建筑外檐墙皮脱落、女儿墙倒伏、玻璃窗破损、户外广告倾覆、工程收尾潦草等问题,重点查看校内湖泊、地下空间、建筑工地、宿舍、食堂、建筑外檐、女儿墙等区域,消除汛期、施工等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校内施工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做好安全教育和监管,禁止违规住宿,严格落实动火审批手续。牵头及责任单位:基建处、后勤处

2.排查校园供餐环境(卫生消杀、器具消毒、管线设备维护等),供餐从业人员、供餐企业,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清除卫生死角。紧盯校内垃圾站和废品回收场所的安全风险,避免废品或垃圾超量堆积。紧盯快递收发站安全风险,有序摆放快递,及时清理废弃的快递包装。牵头及责任单位:后勤处

3.排查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广场、操场、校门等重点场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人防物防技防设施正常运行,一键报警装置正常畅通。牵头及责任单位: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4.排查用电、用水、用气场所积水、线路老化、电线漏电等问题,以及校园内枯草、枯叶等易燃物。牵头单位:后勤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5.排查所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相关标志标识,消除火灾隐患,严禁占用、锁闭、封堵安全出口。牵头及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6.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严禁飞线充电、将电池带入楼宇内充电等现象。牵头单位: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7.做好开学初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重点部位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平安开学。牵头单位: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后勤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二)做好安全警示教育

1.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实验室安全、校园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不断强化防电信诈骗、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欺凌、防自然灾害、防传染病等重点领域的安全警示教育。(牵头及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2.要加强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指导新生及时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软件,组织观看反诈影片《孤注一掷》,同时将学校离退休严防AI技术伪装以亲友等名义要求付费和转账的诈骗行为,切实保护师生的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3.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学生和家长持续做好警示提醒,自驾来校时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车辆进入校园后,严格落实校园交通管制要求,低速行驶,不乱停乱放。积极协调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共同维护好校内和校门前的交通秩序。(牵头及单位: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三)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各部门、各学院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加强消防维保队伍的专业化培训,配齐配全人员装备,确保每名工作人员熟知正确的处置方式和处置流程。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巡逻检查等职责,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牵头单位: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后勤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学院要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落实学校安全网格化责任制,对照上述工作重点,即日起至9月6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将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将各项工作及时记录在安全工作登记簿存档备查。

校领导将深入一线对学校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全面掌握安全隐患底数,限时整改,并做好跟踪督促,形成闭环管理。

请各部门、学院将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安全隐患问题自查清单(附件)(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于2024年9月6日(周五)17:00前,报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302。联系人:黄岩,联系电话:86682751

附件:自查问题清单

 

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2024年8月27日

 


 

上一条: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本科生军事技能训练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20 天津商业大学 Tianj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All Rights Reserved